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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是否有选择跟谁一起生活的权利?

来源:厦门离婚律师发布日期 03-31 14:52返回列表

由于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快,人们的价值观也在发生变化,因此离婚率也在攀升,离婚后需要处理的问题有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离婚后孩子是否有选择跟谁一起生活的权利?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离婚2

一、家长离婚孩子能否自己选择跟谁生活

1、家长离婚孩子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其能自己选择跟谁生活。根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权的判决依据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案例:

案情回顾

2014年4月,原告王某某(女)与被告王某(男)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一女,儿子王小某于2011年12月出生,女儿王小小于2018年8月出生。

儿女齐全本该幸福美满的一家人,日子却越来越不顺心,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等问题逐渐消磨了二人的感情。

2019年10月14日,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同时约定:婚生子和婚生女均由男方抚养监护,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女方可随时看望孩子,节假日女方也有权接孩子去其生活的地方,并就共同财产分割等进行了处理。

但是离婚后,婚生子王小某却一直随原告及原告父母生活至今,被告未抚养王小某也未支付抚养费,婚生女王小小也一直随被告父母在肥东县城生活,而被告常年在合肥工作,无暇陪伴孩子的成长。

考虑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能没有父母亲的陪伴,婚生女王小小与婚生子王小某感情十分要好,也愿意同原告一起生活,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变更两个子女的抚养权。

庭审经过

7月13日,肥东法院依法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被告王某不同意子女由原告抚养,辩称在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双方就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已经做出约定且该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应当按照离婚协议内容来履行。对于孩子未来的抚养问题,原告也表示愿意努力工作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环境。原告王某某则提供了婚生子王小某的说明一份,说明的内容表示王小某愿意跟随妈妈一起共同生活。

经法庭调查确认,婚生子王小某现年9周岁,读小学2年级,跟随女方及父母生活,婚生女王小小2周岁,跟随男方及父母生活。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始终争执不下,经调解也不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离婚后,双方虽约定婚生子女均由被告抚养,但婚生子王小某自出生后实际一直随原告王某某及其父母生活,且其已年满八周岁并表明愿意跟随妈妈一起生活,而婚生女王小小在原、被告离婚后已实际随男方及其父母生活。

从保障未成年子女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及有利于其生活的各方面综合考虑,对原告诉请变更婚生子王小某由其抚养的诉请,予以支持,驳回其诉请变更婚生女王小小抚养权的诉请。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离婚孩子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其能自己选择跟谁生活。根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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